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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盗尸骨 老汉刨坟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23 14:32: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静 王君凤)   60多岁的高老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气之下刨了他人坟墓竟然会获刑。日前,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侮辱尸体罪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某犯盗窃、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高老汉是个地道的农民,以种栗子为业,2009年,同村的鲍某找到高老汉要跟他换几棵栗子树,换下来的地给鲍某亡妻做坟地用,秋收过后,高老汉发现鲍某换给他的栗子树挂果晚、产量低,就找到鲍某要把地再换回来,鲍某不仅没答应,还当众训斥了高老汉,高老汉一气之下带着铁锨刨了鲍某亡妻的坟墓,并将尸骨放在了自家的厕所里。

    检方认为,被告人高老汉于2011年8月8日3时许,趁夜间无人之机,至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渤海所村某栗树园内,将因换栗树而发生矛盾的事主鲍某的已故妻子沈某尸骨盗走,后放置在其自家厕所内。高老汉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应当以盗窃、侮辱尸体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高老汉对犯罪事实无任何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无视国法,盗窃、侮辱他人尸体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且本案系由于邻里之间的矛盾引起,属事出有因,故决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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