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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刑事巡回审判提高群众安全感
发布时间:2011-12-27 15:31: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煌 黄安)
“法官经常将刑事案件开庭搬到群众中来开,有效震慑了犯罪,也使群众受到教育,能够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指数。”近日,一位学生家长在旁听江西省上饶县法院巡回审判一起抢劫案后说。
今年4月13日下午,刘某骑摩托车邀同村青年谢某去黄沙岭街预订火车票,因无钱买票,两人便合谋抢劫学生钱财。当日下午4时3至6时许,刘、谢二人在黄沙街一中学内及学校附近的网吧内,先后六次采取暴力、胁迫方式抢劫学生六次,共计475元,一人被致轻微伤。当地派出所接多方报警后,当晚便将刘某抓获,谢某则在逃。 法庭当庭判决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在“法官联村”活动中,该院开展刑事案件巡回审判进村庄、进校园活动。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刑事巡回审判4次,受教育群众达1300余人次,不仅有效震慑了各类刑事犯罪,而且大力进行了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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