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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泉溪“三个人的法庭”结案率实现百分百
发布时间:2011-12-28 09:31: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梁祖奎 柯尊师)   今年以来,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泉溪法庭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加强管理注重建设,案件不分大小,力争做到案结事了。2011年,该法庭收案214件,审执行214件,实现审执结率100%。

    泉溪法庭管辖鄂坪乡、汇湾乡、泉溪镇、丰溪镇四个乡镇,有3名干警。为确保审执科学运转,该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坚持请销假制度,法庭值班制度,干警一月一小结、庭内一季一总结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内容,使人人有任务,有目标。坚持法庭管理,信访接待,日常工作常态化,确保法庭工作科学有序运转。始终坚持又好又快办案原则,当月案件当月结,确保审判上提速,质量上提效,工作上提能,2011年实现结案率100%。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行工作。法律文书生效后,主动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执行后,利用亲友和基层组织关系,收集所有可供执行信息和线索,让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制其履行。

    此外,该庭树立为民司法理念,践行为民宗旨,强化司法利民举措,采取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将审判前移到村入户。以巡回审判为主,集中泉溪、丰溪、院机关三个中心点为辅,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丰富司法便民方式,对外出打工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答辩,确保当事人来回最多一周便能完成诉讼。

    为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该庭坚持做好“三个结合”,把思想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办理案件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相结合,把对干警的管理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拒绝吃请等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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