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健)
因上门讨要被债主扣留的农用三轮车未果,一气之下竟用铁锤将债主锤杀。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坤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坤林因在被害人李明涛处打“老虎机”欠下债务2000余元,并且因无力偿还,常常不接李明涛的索债电话,有时还关机。2009年10月14日11时许,被害人李明涛以被告人陈坤林欠钱为由将其农用三轮车强行扣留,并开回家中。随后,被告人陈坤林独自前往被害人李明涛家中,要求其归还农用三轮车。被害人李明涛提出被告人陈坤林先把欠款全部还清才能把车给他。15时30分左右,经多次请求被害人李明涛归还农用三轮车未果,被告人陈坤林趁被害人李明涛与人玩牌之机,拿起李明涛家中墙角的一把铁锤向被害人李明涛头部后脑左侧、面部连砸三锤,致使被害人李明涛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李明涛系生前被他人用钝器多次打击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坤林因债务纠纷,在被害人扣留其电动三轮摩托车,经其再三请求归还未果的情况下,持铁锤不计后果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陈坤林系激愤杀人,可以对其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