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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司法为民庭审开到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1-12-28 16:26: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没有悬挂国徽,也没有庄严肃穆的审判桌,只有身穿制服的法官和生病卧床的原告罗升。2011年12月26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在当地医院一病房开庭审理了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案件。
今年77岁的罗升是吉安县一企业单位的一名退休干部。他1987年丧偶后,于1993年11月经人介绍与宜春市郊区农民饶桦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7年后,罗升因病住院期间,被告饶桦不来照料,两人开始分居。2011年11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不久前,罗升因为身体不适又住进了医院,恰逢案件开庭在即。吉安县法院承办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了方便罗升参加诉讼,同时为了教育、感化被告履行夫妻义务,便把这起普通的离婚纠纷案搬到罗升的病床前开庭审理。 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辨法析理,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法院把法庭搬到原告的病床前开庭审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病重中的老人了结了一桩心愿,精神上也得到慰藉。 据悉,这是该院贯彻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个剪影。自活动实施以来,该院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神,将庭审开进社区、企业、医院、学校、农村累计达23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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