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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两级法院创新司法赢得民心“三连冠”
——河南省许昌市两级法院工作纪实 作者:阎鑫 发布时间:2011-12-29 11:56:32
在地处中原经济区核心区的许昌,有一支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他们坚持激浊扬清、为民司法的理念,捍卫着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着百姓的合法权益,护航着许昌经济快速发展。 六个基层法院全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被河南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法院绩效考评总成绩连续名列前茅,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单位……如果说一个单项工作取得第一不足为奇、只是获得上级领导满意不足为道、只有一年的群众满意是一种偶然的话,那么许昌市法院系统在全省18个省辖市及所属县区5万多名公众随机调查中连续三年获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就着实让人为之震动、为之震撼、为之振奋。从落后到先进,从基础薄弱到成绩斐然,近几年来,许昌市两级法院的整体工作经历了跨越式发展。 “许昌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让百姓真正满意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到规范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创新司法,积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赢得了民心。”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开生说。 规范司法,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 许昌市两级法院把反腐倡廉当做“生命线”工程来抓,坚持不懈地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查处。他们坚持教育经常化和方式多样化,通过组织干警听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等形式,教育干警时时刻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同时,他们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定期举办廉政书画展,组织“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以黄松有等违法犯罪案件为鉴,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深刻反思和认真整改在队伍管理、权力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两级法院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建立干警执法过错档案和干警廉政档案,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实时监督力度;开通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对各基层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切实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使廉政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进行。为深入落实上级法院和各级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人文关怀的精神,全面推动该院党风廉政建设。8月中旬,许昌市首个“清风茶室”正式挂牌,此举是该院旨在增强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切实强化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筑牢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清风茶社”室内设有沙发、茶几、茶具等,墙壁上悬挂反腐倡廉内容的名言警句,室内放置了具有廉政教育意义的书刊。“清风茶室”的设立,是魏都区人民法院廉政教育的一种新形式、一个新平台。该院利用这种形式,旨在打造一个关爱、教育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阵地。他们对干警出现的轻微违纪和不廉洁苗头及时给予提醒,让其领悟到组织的爱护和关心,感受到党纪的严肃和法律的严厉;院领导及全体干警要把“清风茶社”作为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自身的言行是否规范,是否违反《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提醒同志们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纪检监察人员充分运用好这个平台,不断探索廉政教育的新形式,引导、教育干警做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许昌市两级法院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院为载体,以提高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的,全面加强法官素质教育。一是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建设和谐、团结、有凝聚力的领导班子,发挥出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丰富法院文化,通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体育竞赛、拓展训练等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全市法院开展专项培训活动,采取“法官教法官”和上下级法院交流挂职等方式,增强培训效果。2009年以来,许昌市中院与6个基层法院每年都分别选派12名干警上下交流挂职锻炼。四是实行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或人民法庭锻炼等做法,有效努力提升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公正司法,坚守法律公平正义的底线。 许昌市法院系统始终把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参与平安许昌建设。两级法院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09年以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55件,其中涉黑、涉恶、涉暴案件1237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1241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选派503名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进驻辖区中小学校,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作,维护全市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该市法院系统坚持清理积案与执结新案并重方针,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机制。采取媒体曝光、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悬赏举报、限制消费和出境等措施,坚持以实际过付率检验执行效果,积极开展积案清理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清理月专项执行活动,稳妥执结了一大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实现了执行案件收结案数量良性循环。连续两年,许昌市执行工作在全省执行绩效考评中名列前茅,一名干警荣获“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案件执结率在全省法院持续保持领先位次。 该市法院系统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深入开展“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大讨论,深化广大法官对司法为民宗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认识,教育法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司法权。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着力解决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和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司法作风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开展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深刻反思、认真总结赵作海案件的沉痛教训,进一步澄清执法理念和思想观念上的模糊认识,端正执法理念;开展“万起案件大评查”活动,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排查评查力度,及时有效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为民司法,一切为了让百姓真正满意。 该市法院系统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不断完善法院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1+X”大调解机制,2009年以来共调撤民事案件12532件,调撤率75.4%,调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64件,调撤率88.3%,执行案件通过和解方式顺利执结1914件,执行和解率37.6%,许昌市中院、鄢陵县法院分别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先进单位。他们注重发挥社会法庭调处纠纷“便民、快捷、不收费、不结怨”的独特优势,大力创建“全方位、多层次、有特色、重效果”的“许昌模式”社会法庭,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和省法院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市98个乡、镇,已设立106个社会法庭,超额实现了一乡一庭的目标,共接待纠纷当事人4528人次,调处各类纠纷1858起,全部调解结案,无一起矛盾转化或反悔,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该市法院系统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设立导诉台,配备导诉员,现场解答咨询,“一站式”办理立案手续,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服务;推行远程立案、网上立案、传真立案、邮寄立案、电话立案、非工作日预约立案,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因病住院的患者上门立案,简单的案件一小时立案和当天立案等工作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开设“假日法庭” 、巡回法庭,满足特殊群体的诉讼需求,2009年以来全市“假日法庭”办理案件1028件,巡回审理案件3208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许昌市中院为155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83万余元,对110名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为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生活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111人次。 同时,全市法院系统在相关媒体上及时通报法院重大活动,发布重要工作信息,在本系统网站上开通廉政举报信箱和院长信箱,实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表达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建立了网评队伍,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司法公开六项规定》,全方位、全过程增强司法透明度,积极落实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目前许昌市中院已对3起案件进行了庭审网络直播;在举行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共接待各界群众645人次,征集到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38条,消除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神秘感,拉近了对司法的亲切感,增强了对司法的信赖感。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组建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组成的特邀监督员队伍,自觉接受权力监督、民主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监督体系。 该市法院系统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大接访、大回访和带案下访活动,努力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继续坚持院庭长接待上访、领导包案、评查回访等处理上访工作的成功经验,完善涉诉信访评估体系,做好初信初访工作,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建立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开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400余名法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许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亲自为法官授课,教授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的方法;注重对不稳定因素的及时稳控,做好非交办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信访案事件的发生;加强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排查梳理,实行一案一策,确保解决信访群众实际问题,让蒙冤受屈的百姓真正满意。 创新司法,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 许昌市法院系统把审判工作主动置于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及时出台相关为地方建设和发展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工作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妥善审理涉及地方经济新区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案件。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选准活动载体,搭建服务平台,使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与全市的中心工作合拍共振,是许昌市中院党组近年来坚持不懈的工作方略。2008年,全市法院围绕市委确定的“全民创业”、“城乡一体”、“环境创优”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了“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环境创优”年活动,努力实现规范管理有起色,转变作风见实效,环境创优争最佳;2009年,全市法院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和许昌市委提出的“化危为机、跨越发展”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年”、“大调解年”活动;今年,结合全市效能提升年活动要求,许昌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有效服务全市“产业提升、项目建设、新区建设”三场硬仗和“全民创业、城乡一体、全面创新、民生改善”四项重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支持和保障许昌新区建设的意见》。许昌市襄城县法院在“中原经济区”战略提出后,将司法能动作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必然选择,把执法办案工作放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开展,率先开辟了中原经济区建设案件“无障碍快速通道”,全力为中原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强化司法的能动性,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统筹城乡发展,积极主动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富民兴许的目标而努力,是我们为民、能动司法、创新司法的初衷。”许昌市中院院长梁开生说。 据悉,许昌市法院系统在审判、执行活动中,特别对涉及三农、弱势群体、企业改制、破产等关乎民生、影响稳定的敏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精心审理、统筹解决,先后依法受理了长葛葛天四通公司、烤烟厂等一批企业破产案件,妥善处理了骆驼鞋业、永兴铜材、豫中纺织等企业的债务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百姓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许昌的经济大局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后盾。 来源:
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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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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