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罗定法院试行综合审判机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发布时间:2011-12-31 10:14: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秀霞)
12月29日,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召开了试行“综合审判机制”动员大会。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并就“综合审判机制”相关方面进行了讨论。
大会上,院长陈启波向大家传达了省高院下发的《关于确立“综合审判机制”试点法院的通知》精神和本院实施方案稿。日前,省高院确定罗定法院为全省13个“综合审判机制”试点法院之一,探索基层法院缓解“法官断层”和“案多人少”的难题之策。陈启波院长介绍,该院将会遴选22名主审法官,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中每1名主审法官配备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即“1+2+1”组合模式,负责审理本院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审判的全部案件。 陈启波指出,推行综合审判机制势在必行,尤其能解决罗定法院审判力量匮乏与案件不断增加的矛盾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任务不均衡,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人员忙闲不均的问题,在内部管理上打破了人员分庭管理以及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的格局,构建了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运转高效的审判运行体系。希望全体干警能提高认识,更新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争取成为主审法官,为罗定的审判事业作贡献。 会上,市法院党组还征求了全体法官、书记员对试点工作方案的意见。与会人员就自己关心的问题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投票方式确立了22名主审法官。据悉,市法院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展“综合审判机制”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