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树立亲民理念 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解杰   发布时间:2012-01-09 09:04:22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建设和谐法官与群众关系是群众路线对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性化办案执法为引领,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树立和实践“亲民”理念,努力提高法院公信力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

    要坚持“以敬畏之心尊重群众”。把法院工作的立足点扎根于群众,把法院工作的评判权还原于群众,把平民法官的注意力聚焦于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办好案、解纠纷、化矛盾,做到不爱民的话不说,不爱民的事不做,不爱民的人不用,让群众从内心感受到法官是可亲、可近、可敬的,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的和谐指数,始终保持平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鱼水之情”。法官队伍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特别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上,要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的理念,坚持“抓大不放小”,以解纠纷、化矛盾、案件结、事情了为重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坚持“以谦和之心善待群众”。实践证明,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法院执法办案必须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善于把法律的刚性与办案的柔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人民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法院的关爱、温暖。

    要坚持“以感恩之心服务群众”。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对人民群众怀有感恩之心,既是对人民群众的尊重,也是法院工作服务群众的前提。要善于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作判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多干打基础、惠民生、促和谐的实事。要不断创新服务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人民法官来自于人民就要回报人民,以真心求得理解、以真情换来信任。要用感恩之心忠诚履职,不断提升法院的公信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用“亲民”理念做好基层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者单位:宁夏贺兰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