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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措施 促监管 提质效
——青岛铁路法院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纪实
作者:刘连顺   发布时间:2012-01-09 14:59:42


    2011年,青岛铁路法院尊重审判规律,加强审判监管,建立全员参加,全过程控制,实行全面审判质效监督管理机制。以“三查”机制为抓手,注重发挥18项评估数据对审判工作“导向标”的作用,提高了审判质效,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各类案件的审限内结案率达98%,平均办案42天;调解撤诉率77%、服判息诉率100%、实际执行率78%、执行标的到位率78%、实现了零申诉信访、零投诉、零错案。

    完善“四管联动、五位一体”审判监管机制

    院党组十分重视审判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不断强化审判监管工作机制。围绕审判监管的基本任务,坚持全员参加、全过程控制、全面审判质效监督管理的思路,从科学整合审判管理资源入手,进一步优化以质效指标评估为核心的审判监管调控体系;以重要节点管理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以信息反馈管理为核心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以案件质量监管评查为核心的审判质量监管体系;以廉政监督卡和案件回访为核心的廉政监督保障体系;形成了“五位一体”审判监管机制。完善统一领导,覆盖“全体审判法官---庭长(合议庭)---院长(审委会)---审判管理办公室”全员参加“四管联动”的大管理格局。首先,强化法官自身管理。树立审判管理关键在于法官自身管理的观念,将提高审判质效、规范司法行为内化为每位审判法官对自己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法官能动作用,以考评指标为引导,自觉规范司法行为,遵守职业道德,从根本上提高司法绩效。其次,强化院、庭领导监督指导作用。通过质效指标数据集中评估分析通报、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等相关内容的消化吸收,充分调动院长、庭长开展审判监管工作的积极性,落实相关审判管理措施,加强审判监管成果的综合运用。其三,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主导作用。审管办负责个案质量监管评查、审判流程监管和司法绩效监管三项重要职能,是“四管联动”审判质效管理专门机构,通过发挥其综合、服务、监控、评估、建议、督查等职能作用,促进四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共同监管。

    完善评查细节 细化评查标准 增强评查效果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与权威,推动我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按照上级院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八个审判管理规范办法,并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是指本院审(执)结的各类案件的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卷宗装订情况进行的内部检查和评价。完善“三查”细节,认真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评查措施。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分为院和业务庭两级评查,包括自查、随机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由院、各业务庭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组负责。院质评组由院领导、业务庭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案件的随机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负责优秀、合格、不合格案件的认定等职责。开展为期三年的重点案件评查活动,成立3个案件评查小组(立、民、刑、执、研究室、审监负责人),每年评查不少于上级院要求的16件重点案件。每半年对归档的案卷质量进行抽查,并按“评查标准”进行打分、评定。建立案件评查责任制,明确奖惩制度,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

    细化标准,严格案件质量日常归档监督评查措施。对送审评查的案卷,每卷必查。案卷结案后75日内移送审监庭评查;对超期归档、超期未归档的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结案后超过2个月未归档的进行提示。对评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案卷采取“瑕疵问题反馈书”形式并依据扣分标准明确扣分意见,限期退卷整改,达到质量要求后,再签字归档,严把最后一道关口。对普通程序的案卷,10日内完成对案卷的质量的监督评查;对简易程序的案卷在5日内完成对案卷质量的监督评查。

    认真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不断提升裁判文书质量。监督评查裁判文书是否按照最高院统一司法文书格式制作,法律文书在事实证据、说理论证、法条引用、文字准确、语法等方面是否规范。在深入细致评查基础上,形成详实科学、成果丰富的案卷质量评查报告,分析审判形势,总结办案规律,寻找工作差距,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的建议。通过评查,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不断提升,优秀法律文书不断出现。

    2011年度,日常归档监督评查271案397卷;随机抽查和重点评查案件28案;裁判文书专项评查155案155份;普通程序案件的庭审进行监督考评28案28件。从评查报告分析看,2011年评查的案件质量与去年相比更好。刑事案件不仅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而且程序更加严谨,文书更加规范、统一,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得到纠正;民事案件实体和程序均未发现问题,案件质量较好。

    坚持精细化要求量化指标考核

    以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为特征的审判精细化管理,是加强审判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管理的关键所在。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其重要的环节就是对审判活动的每一个要素(公平要素、效率要素、效果要素)进行全面分析,科学设置量化指标,真正实现事前确定目标,事中规范引导和事后综合评价的立体管理。为真正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多层次、全方位、动态性的精细量化管理,按照上级院的要求,重点围绕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科学修订了18项相互关联的质效指标,并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构建了一套指标设定合理,内在结构严密的审判监督管理指标考评体系。这18项效果指标相互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如同一台“大联动机”,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法院审判工作状况和法院审判工作实际。这要求所有法官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必须从整体平衡把握这些指标,从而杜绝了过去孤立、割裂、盲目地突出或追求年结案率的现象。

    在实际运行中,坚持“四个一”措施,此措施被中国法院网采用,并宣传推广。每月跟踪统计、小结;每季度汇总分析、通报全院及相关部门审判效果指标的运行情况,并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每季度末月23日前,相关部门在自我分析的前提下,自报效果指标分析情况,院质效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的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分析点评会,听取相关部门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汇报,了解效果指标运行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有针对性的及时作出调整;季度效果指标运行态势分析情况上网通报,并纳入工作业绩考评;运行态势显示的弱项指标,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因果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攻关措施。

    科学的审判质效指标评估体系引导全院干警理性地选择自己的行为,也为法院审判决策和管理提供了完整、详细的参考依据。

    以科学理念为支撑,以规范化庭审为平台,实现从静态的单纯检查案卷向动态的对整个审判过程进行同步检查、监督、督促整改的全程监督的转变,建立边办案、边监督、边考核的全新考核模式,不断推进审判监督制度的创新,转变职能定位,从监督走向监管。考虑庭审是重中之重,也是案件质量监管的突破口,抓住这个关键的环节,统一修正和补充了刑事规范庭观摩点评要素量化一览表,对庭审阶段的法庭准备、审理、调查、辩论和宣判进行了细致的考量,共8个方面51项考核要素,8个方面包括庭审言行、驾驭能力、庭审程序、庭审秩序、庭前准备、形象仪表、庭审艺术、宣判。并制表坚持制度落实。2011年度对28件普通程序的案件庭审环节加强规范化同步监督,全方位的督导评查,其中,刑事16件、民事12件。通过庭审评查,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真正达到“高快好省”办案和“公正廉洁高效”的目标。

    今后该院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协调统一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格局,完善工作细节,细化评查标准,增强评查效果,切实做到平的到位,查的主动,全面加强审判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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