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洪峰春)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法官脱下法袍,走出“公堂”为老百姓断案,深受社会各界的赞誉。据悉,2011年以来,该院巡回审判、就地办案1285件,巡回办案率达61.2%,调撤率达75.9%。
该院以12个人民法庭为依托,结合县情、院情,设立湖区、山区、工业园区、边贸区四类各具特色的巡回审判联络站,在未驻法庭的乡镇设立22个巡回审理点,聘任司法协理员587人,构建“庭、站、点、员”的“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实行挂牌办公,方便群众诉讼。采取“驻点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并举,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使巡回审判成为司法便民的窗口。
该院巡回办案做到“四定四就地”,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地点,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就地法制宣传。法官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的,找准“沟通点”;对双方就法律问题看法不一的,选好“切入点”;对双方原本具有较好感情基础的,创造“感化点”;对双方或一方有说情的,用好“借力点”,通过“四点”调解法,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纠纷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