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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坐牢未悔改 贩卖毒品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01-10 09:03: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莉)   曾因暴力犯罪两度坐牢,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染上毒品,再次走上犯罪道路。2012年1月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振中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1年2月至5月,被告人李振中多次从他人处购买毒品冰毒、麻古后,在吉州区金豪宾馆、华侨宾馆等地分装,先后3次卖给肖纬冰毒1.2克,先后3次卖给叶伟冰毒0.6克,共获赃款600余元。5月12日下午,公安民警在吉州区华侨宾馆807房查房时,将被告人李振中抓获,当场缴获李振中的冰毒19.0845克、麻古1.4525克,并于当晚在吉州区阳明商城门口将前来向被告人李振中购买冰毒的叶伟抓获。经鉴定:缴获的冰毒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麻古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振中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其有两次犯罪前科,又应酌情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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