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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官保护当事人利益妥处移民纠纷
发布时间:2012-01-11 16:21: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马兴强)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移民纠纷案件时,从保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出发,能动司法,妥处纠纷,有效地遏制了矛盾的升级,双方也当场握手言和。

    近年来,随着三峡移民搬迁,巫山县酿酒总厂也进入关闭程序,该厂职工黄克春既成了下岗工人,又在移民搬迁之列,失去了收入来源的他,加上妻子长期生病,家庭陷入困境。黄克春在向原巫山县酿酒总厂关闭清算组提出了购买房屋申请后,就占用了该厂在巫山县巫峡镇翠屏街第760号门市。但黄克春法律意识淡薄,不参加拍卖程序,因而未能购得该门市。龚清华通过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的拍卖程序取得该门市产权后,黄克春不但拒绝停止对该房屋的非法占有,还以原巫山县酿酒总厂集资建房账目不清、关闭清算组违法出卖公有财产,侵害下岗职工权益为由,与部分下岗职工多次到有关部门请愿、上访。

    因黄克春拒不搬出房屋,龚清华只得向巫山法院提起诉讼。在审判过程中,黄克春情绪异常激动,多次向法院提交下岗职工的联名请愿、举报材料和个人的申请材料,却拒不参加庭审,法院依法经缺席审理,判决黄克春三日内搬出巫山县巫峡镇翠屏街第760号房屋。判决生效后,黄克春依然不为所动,龚清华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完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结案了之,但考虑到被执行人黄克春的家庭实际困难,执行法官注重能动司法,分别上门与双方当事人交流,释疑解惑,充分激发其内心的法治意识、市场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引导彼此权衡利弊得失,终于促成双方自愿达成“龚清华补偿黄克春40000元,黄克春搬离巫山县巫峡镇翠屏街第760号门市”的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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