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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法院巡回法庭2011年就地办案500余件
发布时间:2012-01-11 16:30: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文忠)
2011年以来,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强化多元调解为突破口,在构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的多元调解机制方面大胆创新和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
去年以来,元谋县法院以创先争优为载体,积极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和建设以及“四群”教育活动,推行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把巡回调解、就地化解矛盾作为终结纠纷的重要举措。特别是针对农村土地承包、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及民生的诉讼案件,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理、现场调解,将法庭搬到乡镇、村组和发案地,把调解工作做到山区农村、农家小院、田间地角、山头沟渠,使各类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11年,该院民事法官组成“假日法庭”“巡回法庭”深入农村基层,巡回就地办案511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 在工作中,该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优势,依托一站式立案大厅窗口建设,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强化诉讼引导,对当事人进行理性疏导、教育规劝、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立案审查,建立立案调解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矛盾纠纷、理性处理纠纷,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采取速裁与庭前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速裁案件53件,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 同时,该院不断加大庭中、庭后调解力度,实现即收即调,即调即结,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功能。对于在庭前无法解决的纠纷,坚持在庭中、庭后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诉讼调解,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 通过多元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实践,元谋县法院取得了调解撤诉率高、自动履行率高、发回改判低、上诉缠诉少、上访信访少的良好效果。2011年1至12月,在审结的602件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386件,调解、撤诉结案率为64.12%,结案标的达518.74万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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