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丰县法院建立“三级分流”机制多渠道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1-12 16:02: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尊会)   2011年以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在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注重依托内外分流、繁简分流、类案分流的“三级分流”机制,实现纠纷不同层次的分级处理,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便捷有效、低成本的非诉纠纷解决渠道解决纠纷。在繁简分流机制中,该院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做到“两简”:收案程序从简,实现登记、审批、收费一条龙服务;审理过程从简,对双方当事人认可或无争议的证据和事实从简认证,不再逐份核实。

    类案分流机制中,该院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多发案件,协同公安、妇联、工会、仲裁委等部门设立专业调解工作室,着力改变原有单纯的分案模式,采用“人员分管”管理模式,指定专人或设置类案办理组高效率办理类案,在推进办案专业化的同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