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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醉酒驾驶出事故 自己受伤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01-18 08:59: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培恩)   无视生命安全,醉酒驾驶,撞上路边摩托车,自己受伤了不说,还获刑罚钱。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陆某鸣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6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陆某鸣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本县涡北新城区五岔村村道自北向南行驶至高巷路段时,与前方路上停放的摩托车刮撞,造成陆某鸣自己受伤。事故后,被告人陆某鸣被查获。安徽大禹司法鉴定所鉴定:陆某鸣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10.0710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鸣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陆某鸣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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