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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实现“三个提升”的重要载体
作者:詹菊生   发布时间:2012-01-19 16:50:25


    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了《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从人民法院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全面实现“三个提升”的实践载体和总平台。人民法官为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根本,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永恒的主题,是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本源。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连年深入,年有重点,年有新意。方案明确提出,2012年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以法院文化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紧贴审判工作,突出实践特点,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司法理念教育,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这是今年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思路,这是今年法院工作的奋斗目标,这是人民法院勇于担当责任、正确履行职责的使命所在。

    从这个总体思路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把握好今年的工作重心和工作任务。一是贯彻执行好党的大政方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二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司法理念教育,遵循审判实践特点和规律,突出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两重点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实现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和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充分彰显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属性,就是要在司法实践中体现人民的主体地位。总体目标的实现,要靠具体、扎实的工作部署来稳步推进。全面实现“三个提升”,是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检验,要有具体的载体和平台来有效推进。

    以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就是今年重点任务之一。方案已经明确提出,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培育和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具体抓好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和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调查研究、加强对法院干警的人文关怀等五项具体工作。可以这么说,统领好着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最根本的。

    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设,是今年重点任务之二。核心价值观是灵魂和基本操守,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高为大局、为人民的司法能力,这是实现工作目标的基础和本领。司法能力的提高,学习、实践、积累、培训,是一般的有效途径。“着力提升法院干警履行职责的核心能力”,是今年方案提出的一个全新理念。进一步加强以法院领导干部、一线法官、青年法官为重点,确保全员培训的司法能力的集中培训;以 “立足岗位、服务实践、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广泛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推行上下级法院干警双向交叉挂职,实行法官到立案信访窗口短期轮岗锻炼,促进干警提高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实际能力等四个方面,都是方案中新理念下提出的更新更高的司法能力建设的要求。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关注和服务民生的真诚实践,是正确履行职责的根本宗旨,是推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

    (作者单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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