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欣骏 邓立)
“感谢法官,我的56400元赔偿款已拿到手,今年过年也能高兴了。”1月20日一大早,沐川县利店镇大田村村民李全民就来到四川省沐川县人民法院利店法庭,激动地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办理该案的邓法官。
2011年1月18日,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让李全民成为了Ⅶ级+2%的伤残人员,仅医疗费一项就花掉了近30000元。这对于一个原本就不富裕的普通农民家庭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沐川法院利店法庭接手该案后,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把调解作为解决该案的优先手段,多次采用电话、走访的方式联系各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把尽快帮伤者拿到赔偿款作为处理该案的第一目标。
2011年10月12日,利店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至利店镇大田村村委会。在庭审调解中,原、被告及第三人对赔偿款事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也从上午9时持续到中午12时,一度陷入僵局。承办该案的邓法官随机应变,宣布休庭10分钟。随后,邓法官分别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谈话,经过反反复复的多次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对赔偿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在年底前支付给原告各项赔偿款共计56400元。至此,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就这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庭达成赔偿协议。
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没有松懈,督促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给付义务,给了李全民全家一个新年“大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