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父亲吵架儿子带刀助阵 车间内打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03 11:44: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李传荣)   父亲因琐事与人吵架,儿子得知后,马上带砍刀、钢筋棍追到对方工作车间,一时冲动将人打伤,结果不仅支付了高额赔偿金,还被判了拘役。日前,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建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李建某的父亲李玉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冯军发生口角,李建某得知消息后,遂伙同李玉某等人携带砍刀、钢筋棍来到被害人冯军的工作车间,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冯军之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李建某的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冯军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万元。被害人冯军对被告人李建某及其父亲李玉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法院在量刑时对被告人李建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的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告人李建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