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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舅舅为公安局长能帮忙“捞人”诈骗5万
发布时间:2012-02-07 11:30: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佳丽)   贾某自称在朝阳分局挂职,其舅舅为公安局长,以能“捞人”为名诈骗5万元,检察机关以贾某犯有诈骗罪公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结了此案。

    2011年10月,贾某经孙远远介绍与周亮的女朋友宋齐相识,并自称在朝阳分局挂职,其舅舅为公安局长,以能把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被刑事拘留的周亮捞出来,但需要用钱为由,先后多次从宋齐手中骗取人民币5万元。

    2011年10月28日周亮被取保侯审后,宋齐感觉被骗,后周亮向公安机关报案。贾某于2011年11月1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贾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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