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乡法院:温情审判催开36朵“青春花”
发布时间:2012-02-07 14:21: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丽平 龚羽)
2月6日,屋外春寒料峭,屋内暖意融融,家里江西省东乡县环城路小东(化名)家里迎来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当地法院少年法庭的阿姨上门回访来了,还给他送来了学生用品。
2010年3月,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率先在江西省抚州市设立首个少年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案件。一年多以来,该院坚持“爱护、教育、轻罚、跟访”八字方针,在温情审判上做文章,在教育挽救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创新少年审判方式方法,形成了一套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运行机制。 开庭前,该院法官坚持与被告人见面,了解其对指控犯罪的意见,告知有关诉讼权利;坚持与监护人见面,动员其出庭配合做好庭审教育工作;与所在学校、单位、村(居)委会的有关领导见面,了解被告生活、社交情况。在少年审判庭内张贴励志名言,庭审时语气和缓,以法育人,以情感人,以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为增加庭审教育的实效,该院还积极邀请一些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共青团、妇联、学校、社区工作人员做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所有涉少犯罪案件的审理,将帮教工作前移至庭审阶段。判决后,该院还特别注重回访帮教工作,联手共青团组织,深入犯罪青少年家庭、所在学校、社区了解少年犯的学习、矫正情况及思想动态,鼓励他们走出阴影,重新站起来,实现少年审判与社会帮教的全面无缝对接。此外,该院还特别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部分学校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选派少年审判庭法官到校园上法制课,以图片、文字、视听资料等青少年易接受的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学生对青少年犯罪有更深切的认识。 据统计,少年审判庭成立以来,该院先后办理涉少犯罪21件,回访帮教90余人次,受教育36名少年犯回到社会重新生活,上法制教育课5场次,受教育师生达3000余人次,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