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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法院能动司法服务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2-02-14 13:31: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剑琪)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主题教育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民法院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不断拓展延伸服务功能,认真落实各项便农利农惠民措施,积极为农民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服务当前农村春耕备耕工作,确保群众诉讼、生产两不误,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通过上门立案等多种立案形式,减少农民因为到法院立案而耽误农业生产的现象;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时快速审结。同时,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巡回审判、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措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方便农民诉求,尽量减少农民因立案而耽误农业生产,让农民群众能够安心踏实地搞好春耕备耕农业生产工作。

    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农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做到诉前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尽最大努力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该院认真落实协作机制,加大与县信访部门和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沟通与联系,充分依靠县信访、司法、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享信息资源,对春耕备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涉农纠纷,及时组织多方力量联合调处,彻底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减轻群众诉累,该院针对农忙季节特点,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深入偏远农村、田间地头巡回调解、巡回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就地送达诉讼文书,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不误当事人农时、农事。对向农民兜售伪劣农资的案件,从快从重予以判决,严惩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开展农民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运用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涉诉指导,使农民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该院选派2名工作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警到卧里托格拉克乡3个党建联系点和帮扶村开展支农工作,深入农户与农民交谈,在做好春耕备耕农业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多方了解农民生活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农民文化生活情况、社会治安情况以及重点人员的掌控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有效措施应对处理各项矛盾和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两节”期间,为农民送去价值0.6万元的清油、面粉的生活用品,多方筹措资金1.5万元帮助农民购买化肥、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实际行动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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