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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法院开展“十要十戒”活动促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2-02-14 14:21: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严有根 鲍在亮)   为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党组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订出年内开展“十要十戒”教育活动。

    “十要十戒”为“要好学上进,戒不思进取;要艰苦奋斗,戒贪图享乐;要真抓实干,戒华而不实;要攻坚克难,戒拈轻怕重;要快速高效,戒拖沓散漫;要团结共事,戒拉帮结伙;要公道正派,戒弄奸使滑;要敢抓敢管,戒好人主义;要亲民为民,戒脱离群众;要廉洁自律,戒以权谋私”。

    该院开展“十要十戒”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线,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条禁令》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等,突出重点,细化量化,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活动的开展,重点落实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上,明确规定二项监督措施。首先,建立廉洁司法责任督查机制。院长与各副职、各副职与分管的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签订廉洁司法、廉洁办事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廉洁自律互动行为。其次,实行纪检组长谈话戒勉机制。凡遇干警职务职称晋升晋级或干警调整工作岗位后,纪检组长必须进行戒勉谈话,提出要求,教育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做好警示预防激励工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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