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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法院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2-02-14 15:35: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恒飞)   龙年春节刚过,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执行局迎来了两位蹒跚老人,说是硬要给该院法官们“拜个年”,道一声感谢,表达自己对法院执行工作充分理解的心情。

    事情还得从两位老人在2011年申请执行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说起,因其儿子邱某在一起聚众斗殴中被害,两老人作为被害人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经一审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被执行人李文华、尹书明需赔偿两老人及其儿媳、孙女经济损失共计414538元,同时判处两被执行人无期徒刑。但两老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后,两老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井冈山市法院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该院执行人员就立即展开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工作,后经两被执行人住所地基层组织证实其均未婚,也无其它财产,执行人员还多次赴两被执行人住所地做其父母的工作,但均无果,而两被执行人又因被判刑尚在江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入监队服刑。至此,案件执行陷入“真空”状态,造成执行不能,执行法院也据此终结了对该案的执行。

该案本因就此结束,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与申请执行人接触,了解到两老人,由于年老体弱多病,加上失去儿子后,两人带着孙女,生活相对比较困难。因此,执行法官在向院领导汇报后,启动了执行救助工作机制,给予了两老人执行救助金5000元,并在春节前期送到了他们手中。从而,出现了开头一幕。

    据悉,该院在2011年度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7人次,救助金达3万元,涵盖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务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系列执行不能案件。被救助人也纷纷表示虽然案件未执行,但法院的执行救助金给他们送去了温暖,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充分理解。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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