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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男子利用“空车配货”诈骗八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21 08:51: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康宽梁)   河南男子胡某友、易某红为实施诈骗犯罪伪造假车牌、假行驶证,假驾驶证,开着货车以“空车配货”的手段进行诈骗。日前,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友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处被告人易某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胡某友系被告人易某红聘请的司机,为实施诈骗犯罪,被告人胡某友请人为易某红所有的解放牌货车制办了一套车牌号为豫S02652的假车牌、假行驶证,又为自己办理了一张名为“胡光云”的假驾驶证。2006年4月至5月初,被告人胡某友用事先制办的假车牌、假行驶证和假驾驶证,伙同易某红利用“空车配货”的手段进行诈骗。被告人胡某友单独诈骗作案一次,与易某红共同诈骗作案一次,共诈骗作案二次,总价值82100元,被告人易某红参与诈骗作案一次,价值40100元,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易某红自愿一人将其参与诈骗的40100元赃款全部退赔给了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友、易某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空车配货”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胡某友归案后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易某红在犯罪过程中只是被动提供作案工具,共同进行了销赃,所起作用小,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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