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健)
一对性格不合,长期积怨的夫妻在一次争吵时,狠心丈夫竟将妻子用棍子打死然后将尸体掩埋,以为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最终还是东窗事发。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杀妻案,一审以被告人张良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0年10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张良某办完事回到家中,与其妻(被害人朱某娇)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害人朱某娇持柴棍追打被告人张良某,追至其家猪栏处,朱某娇举起柴棍欲打张良某,张良某转身从朱某娇手中夺过柴棍,朝被害人朱某娇头部猛击,又朝被害人朱某娇左臂、下腹部各打了一棍。被害人瘫倒在地。随后,被告人张良某又上前朝被害人朱某娇的面部打了几下。见被害人朱某娇面部出血后,被告人张良某把柴棍丢在被害人朱某娇身旁,到一鱼塘边抽烟。此后,被告人张良某返回其家猪栏处,发现被害人朱某娇已经死亡。当日23时许,被告人张良某骑上三轮摩托车将被害人朱某娇的尸体搬至一土坑处掩埋,后将三轮摩托车清洗后推回家。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娇系被钝器(如棍棒类)暴力作用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良某因家庭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后,持柴棍不计后果击打将被害人头面部,致被害人头部多处受伤、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该案系家庭矛盾引起,被告人张良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尤其是在侦查机关没有确切掌握其犯罪证据的情况下,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条款,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