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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巡回审判涉残诉讼案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2-02-22 09:54:46


巡回审判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周修文)   2月20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万福法庭法官深入案发地该县北源乡树苑村委会井石下村,巡回审判一起涉及残疾人的离婚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对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最终双方由针锋相对转为握手言和。夫妻冰释前嫌,自愿达成和好协议。

    原告彭平英与被告刘足仔于1998年1月登记结婚,次年2月生育一男孩。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11年5月被告刘足仔在外地受雇佣期间做泥工时摔伤致残,由此夫妻生活陷入困境。今年2月13日,原告彭平英遂向吉安县法院万福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该庭依法受理后,考虑到被告刘足仔系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便决定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法官着重对双方当事人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吉安县法院积极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审判工作特点,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大力倡导“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该院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将巡回审判、巡回法制宣传、指导司法协理员调解等社会管理创新内容纳入基层人民法庭2012年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并且占考评评比比例的40%。

    该院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扎根乡镇、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所辖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审判点提供咨询、上门立案,对农忙、山林抚育等特定季节或赡养、相邻纠纷等特定类型的案件,以及老、弱、病、残、幼等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涉诉案件开展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理各类案件78起,其中调解撤诉结案63件,调撤率达82.1%。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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