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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法院全面启动“阳光司法工程”活动
发布时间:2012-02-22 10:47: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邹玉东)   2月17日,云南省宣威市法院召开启动“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干警大会,正式拉开了“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序幕。

    为确保了该项活动扎实推进有序开展,宣威法院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刘建刚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司法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党组成员、副院长顾正碧为办公室主任。同时,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活动设立了宣传报道组、物质保障组、工作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四个工作小组。宣传报道组要积极做好宣传,形成舆论强势,努力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物质保障组要确保公开旁听庭审的录音、录像及直播、录播的技术支持;工作联络组负责旁听人员邀请联络工作并联系审委会成员对庭审进行观摩评比总结;安全保卫组负责庭审安保工作,确保庭审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各小组要通力配合,团结协作,保证活顺利开展。活动分准备动员、深入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五个方面全面推行,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范围。要求各庭结合自身特点,在精心选案上下功夫,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形式,选择至少1件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公开旁听庭审或参与执行活动。四是做好服务。每件案件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组织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人民调解员、案发地群众不低于100人旁听庭审,从引导入庭及就坐、进行庭审、休庭到退庭等各环节都要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既规范有序又服务周到细致,全方位地展示宣威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会上,刘建刚院长要求各部门要精心准备,认真挑选公开旁听庭审案件,全面展示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风采,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树立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公正透明的良好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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