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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商谈价格贩卖76克冰毒未遂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2-02-24 15:48: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艺 陈韵妃)   2月24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依法判决欧阳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2011年8月26日,欧阳某某收到一名叫“阿强”的贵港男子向其求购冰毒的信息后,便在广东顺德以20000元人民币向他人购买了80克冰毒,后通过网上与“阿强”商谈。最后,欧阳某某同意以25300元的价格将80克冰毒出售给“阿强”,并约定于2011年9月5日20时许在贵港市国际大酒店的米萝咖啡店门口进行交易。当日21时许,欧阳某某携带毒品到约定的米萝咖啡店门口准备与“阿强”交易。当欧阳某某到贵港市金港大道农行小区门口的农业银行分理处门口等候“阿强”领取毒资时即被公安人员抓获,“阿强” 逃脱。公安民警当场从欧阳某某驾驶的电动车车厢内查获2包用帝皇丸药盒装着的净重共76克的冰毒甲基苯丙胺。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欧阳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7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欧阳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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