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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下身子“接地气” 求真务实“聚民气” 一次特殊的“圆心”会议
——重庆忠县法院院长下乡调研便民诉讼联络工作侧记 作者:赵新梅 发布时间:2012-02-29 11:20:51
初春的重庆显得还有些寒冷,重庆市忠县马灌镇群众心中却流进了一股股暖流。 2月22日一大早,重庆市忠县马灌镇洛阳村村民委员会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忠县法院院长唐艳及负责便民诉讼联络工作的干警一行奔赴马灌镇洛阳村,专程来听当地便民联络员的心事。 只为那一双双渴望的眼睛 “只有面对面地与群众接触,充分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能动司法,才能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具有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她不止一次地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讲。 一直以来,唐艳对法庭工作都很关心,加大对法庭的倾斜力度,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改善法庭办公环境和队伍建设。专门配备巡回审理办案车辆,并制定措施激励干警开展类型案件的巡回审理,鼓励利用庭审进行基层法制宣传。 在她看来,法庭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地方,法庭工作搞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只有我们走到群众身边,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里。群众需要我们走进他们,了解他们,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是人民的法官。”正是怀着这样的情感,她总是对便民诉讼工作偏爱有加。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庭作用,更好地使便民诉讼联络站发挥作用,过年后上班不久,唐艳就计划带领干警针对便民诉讼联络站、点、员工作下乡开展调研。唐艳院长在临行前强调:“这次调研一定要将群众最需要的东西记下来,带回来整理总结,扬长避短,将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改进,争取将便民诉讼工作落到实处。” 萝卜的故事 会议现场,马灌镇便民诉讼联络站联络员,同时担任马灌镇高桥村村支书的徐家胜书记向大家讲述了一个生动的故事。 当时,他代表村委会与一位蔬菜商签订了一个种植萝卜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村民负责种植萝卜,等萝卜成熟后,将萝卜按照一斤2角的价格卖给他。待萝卜成熟后,这位蔬菜商却要求将萝卜洗干净,否则带泥的萝卜只卖的到一斤1.7角。他当时想起法院对便民联络员的课程培训中讲到,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要尊重合同。想到这点,他马上对那个蔬菜商说:“不行,要尊重合同的效力,否则你就是违约。”这位蔬菜商一听,只好按照原来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了购买。 收获的感动 “我感觉法院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站、点,真正是方便老百姓,让老百姓少走好多路,减少了很多成本。”马灌镇便民诉讼联络站站长梁庆辉激动地说。说到这,在场的便民诉讼联络员纷纷开始发言,感叹法院作风的转变,称赞法院巡回法庭的审判效率高…… 听到这番话后,每位干警嘴角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分管便民诉讼联络工作的副院长李伟说:“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理解,在此表示感谢,你们对法院的信任也使我们很感动,今后希望你们多与法庭同志沟通、配合,有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法庭反馈,以便于我们改进工作,群众的满意度永远是我们工作的动力。” 听到此,便民诉讼联络员向国勇不无感慨地说“这种由院长亲自带队下乡的工作方式确实让我们很感动,足见法院对这块工作的重视程度,如果每个干部都像你们这样的话,我们老百姓生活再也不用发愁了。” 天有点冷、地有点寒,但法院干警却是工作热情不减。会议结束后,唐院长一行专程赶赴马灌镇便民诉讼联络站,对站、点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唐院长一行的脚步不会停歇,下一步将对辖区其他乡镇的便民诉讼联络站一一进行走访,做到全面了解,及时掌握。 相关链接:为了方便百姓诉讼,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在全县28个乡镇选任了125名懂法律、有群众基础、在当地有较高威信、善做群众工作的人担任便民联络员,其中,乡镇干部占21%,村委干部占79%以上,共产党员占95%。这些便民联络员负责排查、调处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帮助协调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促使当事人和解、撤诉或主动履行应尽义务,协助法院代收诉讼材料、送达、执行等事项,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为巡回开庭审理、回访案件当事人或信访人提供帮助等工作。为了提高便民诉讼联络员的素质,法院会定期组织其进行培训。目前,忠县法院已经形成了便民诉讼联络网,覆盖辖区所有乡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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