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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介绍卖淫触刑 取保期间外逃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2-03-01 10:51: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志豪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一美容美发店老板为获取不义之财,竟干起了兼职,为嫖客和卖淫女牵线搭桥,介绍卖淫,并从中提取嫖资,终究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月29日,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闫某华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闫某华系固始县城关镇人,案发前在固始县城关桃花坞街经营一美容美发店。

    2010年1月26日晚,赵某、叶某等人到被告人闫某华经营的美容美发店内。在谈话间,被告人与赵、叶等人商议“找小姐玩”。后被告人便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师某、张某向赵、叶二人卖淫,并约定每人嫖资为150元,闫某华从每人的嫖资中提成50元。当晚22时许,师、张两人在固始县某宾馆分别向赵、叶卖淫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闫某华外逃,后于2010年4月9日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并被取保候审。后闫某华外逃,经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5月5日,被告人闫某华在武汉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华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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