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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一对夫妻介绍外籍女子卖淫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7 16:49:29
本网讯(通讯员 王锋 周海国)
广西凤山县人黄某宏和唐某友是一对夫妻,不走正道谋生,却干起介绍外籍女子卖淫的勾当。近日,黄某宏和唐某友夫妻二人一起被凤山县人民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7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2年1月中旬,被告人黄某宏经与其在广西扶绥县打工时认识的一韦姓女子(另案处理)联系后,前往南宁市某汽车站与该女子见面,在支付给该韦姓女子1.8万元后欲将越南籍女子阮某带回凤山县从事色情活动。后来,黄某宏打电话给其妻子唐某友开车到南宁接其和阮某回到凤山县。到达凤山县城后,夫妻两人介绍阮某到各个宾馆从事卖淫活动。同年3月下旬,被告人黄某宏、唐某友又以同样方式将另一越南籍女子陶某带回凤山县从事色情活动。2012年4月8日,凤山县公安局民警将被告人黄某宏、唐某友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宏、唐某友以图利为目的,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居间联络,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根据被告人黄某宏、唐某友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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