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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县三男子合伙伪造票据骗取医补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06 11:44: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琼 王波)   3月5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三人合伙伪造票据骗取医补案,一审对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

    2010年4月,被告人刘子怀(化名)与被告人张林(化名)、刘响(化名)及潘阳(化名,另案处理)密谋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张林、刘响将各自母亲郑某、李某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刘子怀。刘子怀再将郑某、李某的相关信息告知了潘阳。然后,潘阳替刘子怀伪造了郑某在广东省东莞市某医院、李某在广东省广州市某医院的住院费收据及出院证明等资料。同年11月,刘子怀将伪造的资料交给了张林、刘响。张林、刘响带上上述假资料及郑某、李某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农村合作医疗证,到桃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领取了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0458元。后,刘子怀分得赃款3058元,张林分得赃款2500元,刘响分得赃款3800元,余款由潘阳所得。

    案发后,三被告人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子怀、刘响、张林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行为积极主动,均系主犯;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在本案中还有骗取医疗专项资金及积极退赃情节;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刘子怀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刘响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林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2000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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