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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伙同“丈夫”敲诈情夫 隐匿十余载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07 10:54: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侯君颖 高娜)   宋某在“丈夫”李某服刑期间,与人有染。李某出狱后得知此事,与宋某商量共谋敲诈情夫后,李某被抓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宋某逃逸。日前,宋某落入法网,北京密云县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宋某与李某是同居关系并育有一子,后李某因抢劫被判入狱九年。为维持生活,宋某自己经营了一家商店。期间张某在宋某所在村打工,经常到宋某的商店买东西,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并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出狱后,听到村里的闲言碎语,心有不甘就想弄点钱花,于是伙同宋某密谋敲诈张某的钱财。将张某从老家骗出,辗转带到几个地方,对其进行殴打和辱骂,逼迫张某写下欠条和借据共10万元,让张某家属送钱。张某家属交给宋某等人1000元,后张某趁机逃走并报警,李某被警察抓获,宋某侥幸逃脱到河北,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丈夫,一直在村里隐居生活,并和其生有一子,逃匿十年后终落网。

    庭审过程中,宋某表示非常后悔,害怕张某打骂才干了违法的事情,并称会认真悔过,好好改造。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鉴于其犯罪大部分未遂,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故判处上述刑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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