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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认错仇人莽然举刀砍伤人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2-03-07 11:20: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万彦 辛文浩)
“90后”黄某是江西省万载县人,初中文化。因为“走眼”,将一位素不相识的人砍成轻伤,近日被万载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黄某因为一件小事和人结怨,于是怀恨在心。一天,他在一家小吃店吃宵夜,看见里面一人以为是他的仇人,于是冲上去就踹人一脚,对方还手后,他就拔出匕首,将其捅伤。经万载康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全身多处刀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之后邓某才知道被害人与其素不相识,自己眼睛走神了。 万载县人民法院认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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