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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院网3月9日消息,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全省法院继去年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后,“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正式启动。
省高级法院为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了六项具体措施:一要进一步深化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确立的31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并对评估指标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指标权重系数;二要进一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在继续深入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和评查标准,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三要进一步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均衡结案理念,切实提高均衡结案率。严格落实“定办案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四定”要求;四要进一步深化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抓好信息汇总、梳理、分析、结果反馈等工作;五要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考评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考评工作,推进执法办案考评机制建设,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升;六要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要运用审判执行流程管理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做好审判与执行运行态势分析工作,为研判审判工作整体态势、解决影响审判质量与效率的问题,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