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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女友当“饵”诱他人强奸 不良少年敲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09 16:05: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鹏 张宇翔)
3月9日,江苏省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两名未成年人敲诈勒索案件。
被告人吴某(化名)、张某(化名)为职业技术学校的高中二年级学生,在去年8月6日的假期中,两人因贪玩将父母所给的钱花得所剩无几后,就与吴某的女友顾某事先共谋,由顾某将其同学宋某(化名)约至南通市开发区某新村某室,顾某以愿意和宋某谈朋友、发生性关系为名,骗被害人宋某脱去衣服,这时被告人张某躲在房间的衣柜内拍到了宋某和顾某在房间内的一些照片。被害人宋某发现了衣橱内的张某遂逃离现场,两被告人先后下楼追及被害人并将被其拽上楼。被告人吴某、张某利用拍到的照片以控告宋某强奸为要挟,向其勒索人民币6万元。因被害人宋某报警,被告人吴某、张某犯罪未得逞。 该院经过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吴某、张某均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一般,归案后积极坦白,庭审中自愿认罪,并结合上述各自具备的自首、未遂及均系未成年人等法定从轻情节,决定均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对两被告人均某作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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