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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梯皮带卷住衣服 受伤顾客诉超市索赔
发布时间:2012-03-12 12:03: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雪洁)   王女士在去一家超市丰台店购物时,由于被滚梯皮带卷住衣服,她被卷到皮带与护栏之间的夹缝中,导致身体受伤。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王女士将超市诉至法院索要赔偿。日前,北京丰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女士起诉称,2011年4月30日她到被告超市所属的丰台店购物,在推着购物车从地下一层至一层的滚梯行进中被滚梯皮带卷住衣服,她被卷到皮带与护栏之间很窄的夹缝中,造成她重伤,险些掉下楼,后被急救车送进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胸外伤,腹部闭合性损伤,肝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肝损伤,王女士住院治疗32天出院。出院后病休3个半月,王女士基本恢复,但肝部区域经常疼痛。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王女士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急救费、治疗费、住院费合计38185.22元,赔偿30天的住院陪护费3000元,赔偿住院期间的营养费、伙食费30天共计3000元,赔偿工资损失45000元,赔偿物品损失等2000元,赔偿后期治疗费30000元,赔偿精神损害20000元。

  庭上,被告公司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称,根据扶梯的使用常识,扶梯使用人不应该将主要的身体重量用扶梯扶手支撑,这样的话在扶梯滚动结束时应该松手,可以避免事情的发生,否则会侧向失去平衡摔倒。假设她身体没有将身体重量放在扶手上,摔伤会向前或后,而不是侧向摔伤。被告扶梯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告摔伤与被告无关。事件发生之后,被告将原告积极送到医院并先行垫付了2万元的费用,故被告在这个事件中没有责任,主要是原告不适当的使用扶梯导致事件的发生。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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