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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认识领导家属诈骗十九万余被判五年
发布时间:2012-03-26 08:46: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苏剑宇 杨眉)   利用他人想走捷径获取利益的心理,胡某先后三次以认识省级领导亲属可以帮忙为由诈骗他人十九余万。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被告人胡某对被害人熊某称其认识江西省领导的家属,可以找关系承包江西铜业集团永铜公司的废水处理权。尔后,被害人熊某与被告人胡某商量合伙承包废水处理权之事,被告人胡某以找关系需要花钱为由,先后骗得被害人熊某95000元人民币。期间,被告人胡某自制了一份承包江西铜业集团永铜公司废水处理权的合同,通过手机彩信的方式发给被害人熊某。

  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胡某对被害人付某称其认识江西省领导的家属,可以找关系承包江西铜业集团永铜公司的废水处理权。尔后,被告人胡某邀集被害人付刚合伙承包废水处理权之事,被告人胡细保以找关系需要花钱为由,先后骗得被害人付某76000元人民币。期间,被告人胡某自制了一份承包江西铜业集团永铜公司废水处理权的合同,通过手机彩信的方式发给被害人付某。

  2010年1月至2010年7月期间,被告人胡某对被害人雷某称其认识江西省领导的家属,可以找关系帮忙调动工作,但需要花钱。之后,被害人雷某委托被告人胡某帮助其同学黄某调动工作,并支付了20000元人民币给被告人胡某。综上,被告人胡某参与诈骗三次,涉案金额19100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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