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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小老板为年检省事伪造公章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2-03-27 14:05: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鸿光)
从汉中来沪开办一家标牌店的小老板杨某,为应付年检省事,竟然异想天开地私刻伪造公章,应付工商年检。3月26日,经上海静安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杨某有自首情节,且交代认罪态度较好,遂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杨某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
现年42岁的杨某携妻儿老小来沪,自2005年7月向上海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租赁本市康定路某号沿街门面房,从事开办标牌业务场所谋生。2009年12月合同到期后,对方未再与他续约。2010年6月至7月间,杨某为使自己的标牌商店能通过工商年检,伪造了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及“上海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某物业有限公司”、“上海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的印章,并将其中“上海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某物业有限公司”字样的两枚印章用于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上,并将上述合同交予工商部门用作年检。 此外,杨某还于2010年6月至7月间,为使其经营的标牌商店通过年检,还伪造了“上海市某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章”字样的印章一枚,后未予使用。2011年6月下旬,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向警方举报杨某有涉嫌伪造印章的犯罪行为,同年7月下旬,杨某接到警方的通知后,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伪造印章的犯罪事实。 据杨某交代,因他租赁的商业用房将面临动迁,出租方没能与他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只是按照原来的租金收取并开具收据。而没有租赁合同,工商年检则无法延长他的营业执照。无奈,他才想到找马路小广告联系私刻印章的如此下策,本想蒙混过关继续做生意,却不曾料自己的鲁莽行为触犯了刑法。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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