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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伪造提货单骗走水泥20吨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5-24 09:55: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冰)
被告人艾某盗窃空白水泥提货单,私刻货物出库专用章,骗走某建材公司水泥20吨。日前,黑龙江省萝北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1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艾某在黑龙江萝北县某建材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办公室盗窃空白水泥提货单一份,私自刻制“某建材有限公司产品出库专用章”一枚,并加盖在空白水泥提货单上。2011年7月26日,被告人艾某用该提货单骗出水泥20吨(价值人民币6,000.00元),后销赃得赃款人民币5,600.00元。案发后赃物被依法追缴返还。被告人艾某于2011年11月2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萝北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被告人艾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依法认定其为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因而判处被告人艾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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