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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创先争优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作者:陈华东 发布时间:2012-04-06 15:04:44
当你来到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以及其下属的人民法庭,看到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内,便民药箱、便民雨伞、便民饮水机、免费打印机、免费传真机等设施一应俱全;诉讼须知、立案条件、风险提示、收费标准、诉讼流程、司法救助等法规制度,以及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一目了然;专供当事人使用的书写台、花镜、电话、饮水机、复印机和书写文具、文书式样等细致入微,当事人都赞不绝口,称赞法院窗口便民服务举措周全,工作做的好。为民利民,创先争优就得从做好每件小事做起。
今年初起,法院把原有的“立案庭”改造更名为“立案大厅”,并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杯开水相送”,牢固树立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的司法为民理念。这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职能和理念的更新。这种透明、便捷、温馨的开放式办公,让当事人迈进法院大门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宾至如归”,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在很多人看来,基层法院的法官们,为群众解决的都是一些芝麻大的小事,但为什么能赢得群众的交口称赞呢?答案很简单,法院的法官们,把小事和实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杯开水相送”确是一件小事,但它却是来法院办事、诉讼的当事人十分在意的大事,办好这类小事,就能消除当事人的焦忧心情和不安心理。正是一件件小事和实事,拉近了人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构建起和谐司法、文明司法关系。 如今,各行各业都在通过不同形式“创先争优”,笔者以为,创先争优,为民利民要从细节着手,为群众做好一件件“小事”就是创先争优。 为群众做好一件小事不难,难的是长期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要做到长期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必须要对群众怀有真感情,带着真感情去为群众办事,就能取得实效,就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带着真感情为群众办事,需要防止和克服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各种不良习气,真正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真正深入群众,与群众融为一体,了解群众所需、所盼,不怕苦、不怕累、不计个人得失,全力为群众办好每件实事,解决好每个实际问题。多干小事,干好小事,时间久了,自然能取得大成效。 积跬步,致千里,脚踏实地,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每一件小事,为民利民,就是创先争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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