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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偷盗被处罚 今又行窃六进“宫”
发布时间:2012-04-13 11:37: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草庙集乡一男子,曾因盗窃多次受到处理,却仍不思悔改,今又见钱眼开,重操旧业,结果被人抓了个现行。4月12日,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常某川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常某川,男,现年57岁,住固始县草庙集乡塘堆村。

  2011年12月6日,被告人常某川窜至固始县草庙集乡关田村,趁该村居民熊某家中无人之机,卸掉熊某家房门门板,进入屋中实施盗窃。被告人在盗窃过程中,被返回家中的熊某发现,后被熊某扭送至草庙集乡派出所。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常某川曾因犯盗窃罪,分别于1981年12月、1984年1月、1992年6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年、二年;曾因盗窃行为分别于1989年、2009年被劳动教养二年、二年零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常某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行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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