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疆高院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工作
作者:苏昊 发布时间:2012-04-13 11:47:59
日前,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二○一二年全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法院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意识,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裁判文书上网是人民法院彰显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也是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方案》要求,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司法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的具体程序规则,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要在法院门户网站上设立便于检索的裁判文书公布栏,方便群众查询。 此外,《方案》还指出,各级法院要尊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当事人对公开裁判文书提出异议并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决定不在互联网上发布,避免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方案》要求,2012年,裁判文书上网率不低于判决结案量的10%。 让群众通过“法院开放日”了解和监督法院的工作 法院“公众开放日”是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重要举措。《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选择重要时间节点和特殊纪念日、节假日前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提前通过社会媒体告知开放日的时间、主要内容。 《方案》要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放日”评议表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公开的需求、期待和评价,及时分类整理,及时回复和反馈。 《方案》指出,要把“公众开放日”和庭审旁听制度有机结合,简化庭审旁听审查手续,提前公示旁听内容、条件、要求,建立公开透明、开放有序的旁听秩序。 此外,《二○一二年全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方案》还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检查验收工作、提升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内容作出安排部署。 来源:
新疆法院网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