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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孝顺儿子今成抢劫犯 单亲母亲悔恨泪流
发布时间:2012-04-16 14:04:15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亚丽 许春燕)
4月16日上午,泉山法院对一起青少年抢劫案进行开庭审理,17岁的李军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7月4日凌晨,李军与另外两人一起在路过徐州一公交站台附近时,看到一名路人正在玩手机。为了获取财物,他们对路人拳打脚踢,强行劫走一部手机和300元钱。事后,李军将手机拿走使用。7月15日,李军被抓获归案。 就在半年前,李军曾偷得一部手机送给母亲王丽。对儿子怎会有钱购买如此贵重的礼物,王丽没有多问就将手机收下。半年后,李军竟发展成和别人一同在路上抢劫手机和钱。李军出生在萧县官桥镇,初一时便辍学务农。2007年父亲因病去世之后,母亲到徐州一家饭店里当洗碗工。没多久,李军也来到徐州一家饭店打工,一段时间后便不干了。之后,李军结识了一些不良朋友,没钱的时候,有人提议去偷,李军便跟着去“玩”,并学会了用铜丝开锁盗窃。 看到儿子沦为罪犯,王丽后悔自责,泪流满面。“做梦也没想到儿子会走到这一步,丈夫去世后,小军都是我一个人带,他特别听话、董事。家里面有什么活,他都是抢着替我干,每到他爸的忌日,他总是会给他爸盛好饭、摆好碗筷。他现在长大了结识了一些朋友,经常会找朋友去玩,我工作忙,想想多交朋友也不是坏事,所以就基本上不去管他。谁知道就是我的疏忽放任反而害了我的孩子!儿啊,都是妈妈不好,都是妈妈的错,你这进去了妈妈还怎么活啊,我对不起你死去的爸爸啊!” 案件休庭时,徐州三十四中副校长徐成林对李军进行了一对一的心理疏导。这是泉山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引入的社会工作者心理疏导机制,通过青少年教育专家对“问题”少年进行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徐成林看来,李军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多个原因造成。父亲去世后,母亲因为生活负担重,对儿子疏于管教,在教育方式上也只是数落、唠叨,使得正值青春期的小兵产生逆反心理。加上没有法制观念,自己辍学早,文化水平低,有不劳而获的心理,从而导致李军走上了犯罪道路。 法庭教育和心理疏导收到良好效果,李军最终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和认识的错误,他说今后要好好改造,好好上班,通过自己的努力做个有用的人。母亲王丽也认识到自己在孩子的教育上存在的问题,她下定决心,无论今后的工作多忙多累,一定要好好教育李军。俗语说“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少年,父母一定特别重视对他们的法治教育和疏导。一次小偷小摸不制止,将来可能就酿成大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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