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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三男子持水果刀抢劫拉煤夫妻 一同伙在逃
发布时间:2012-04-17 11:08: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徐春荣)
江西省丰城三名男子拦下拉煤车后,将刀架在司机脖子上逼其拿钱。2012年4月16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甘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00年11月29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甘某伙同王某(已判刑)、“壁虎”(正名不详,在逃)经过事先商量,携带三把水果刀窜至丰城市董家镇板栗林场石碑公路上,由甘某强行拦下张某、金某夫妇驾驶的拉煤车,并持刀架在张某的脖子上逼其拿钱,王某手持石块威胁副驾驶室的金某摇下车窗玻璃,另一同伙持刀架在金某的脖子上,从而劫取金某身上的现金及手机、金戒指、金耳环等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被告人甘某分得赃款人民币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甘某目无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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