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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法院“三位一体”矫正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2-04-23 15:25: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猛 何前斌)
“你好,我们是阳朔县人民法院法官,今天来到你们社区了解梁某的家庭情况,并征求社区意见是否愿意联动帮扶梁某。”4月20日,广西阳朔县白沙镇白沙社区来了特殊的客人,他们是阳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专程到社区进行庭前走访。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的趋势,阳朔县人民法院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犯的保护力度,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量采取非刑事处罚及非监禁措施,由单一审判向多方位、多角度帮扶体系转变。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出发,对一些初犯、偶犯、在校生、过失犯罪和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减轻或从轻判处,对确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有明显悔罪表现,且有条件落实帮教措施的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家庭沟通交流、学校教育感化、社区防治帮教“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缓刑帮教制度,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形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联动机制。使未成年罪犯既受到一定的惩罚,又在社会的关心、指导和帮教下,重塑正确的人生观。 据悉,截至4月20日,阳朔县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5人,判处缓刑4人。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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