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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更阳光
作者:李芸 发布时间:2012-04-25 11:07:20
“阳光司法”,这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新概念,用来突出强调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所要达到的目标。为什么要实行“阳光司法”,人民法庭缘何开门迎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培育公众对法律的信仰,为法治国家的最终实现奠定民众基础。
法律界有句谚语: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就是要揭开司法的神秘面纱,在维护司法神圣庄严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和完善的机制,采取一系列的举措,将司法的全过程公开于阳光之下,展现在公众面前。提高司法公信力,消除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性的怀疑。 必须承认,当前,司法的公信力还不够高。一些案件的裁判结果出来以后,往往会遭到公众和媒体的质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司法和民众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法院对于民众而言仍显得过于神秘。要想让民众对司法权力及其实施过程和结果信任、尊重、认同并服从,就必须将司法置于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如此大家就能亲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官的辛劳,从而对司法工作更加理解和信任,这往往比外在的教育和灌输更为有效。 把阳光司法与“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该院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为民办实事好事的“阳光工程”来抓,把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诉讼风险、矛盾纠纷等热点问题纳入司法公开内容,加大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事项的公开力度。金融法庭、交通巡回法庭、社区法官还结合本部门实际,推出提前介入、就地调解、诉前调解、快立快结、上门开庭、灵活安排开庭时间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促进了一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 把阳光司法与媒体集中宣传活动相结合,设置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或多媒体视频等,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等内容; 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内容包括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 总而言之,司法公开对于树立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的透明度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决定了司法公信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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