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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办案故事及联想
作者:郇小军   发布时间:2012-04-26 13:43:47


    “快入土的人了,还要离婚!”老毕老婆泣不成声,“我老脸没处搁咯!”

    “离婚要符合法律条件。”我说,“老人家,法律文书请签收吧。”

    “我不签!”老毕老婆突然收起眼泪,“我不识字,也不离婚,除非死了!”

    “老东西愈发不像话了!”,闻讯赶来的老毕儿子怒不可遏,“丢脸!”

    “都七十了,离哪门子婚?”老毕儿子递了根烟给我。

    “老头在外捡破烂,认识了个老婆子,唉!”老毕儿子很无奈,“母亲她还不知道哇。”

    “做子女的嫌丢人!”老毕儿子狠踩了烟蒂。

    “法官同志,可不能让他们离婚!”老毕儿子担忧地说,“母亲重面子,受不了哇。”

    “离不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破裂。”我解释了婚姻法律规定,“当然,婚姻家庭案件,法官更注重当事人的感情,我会尽最大努力做好工作。”

    “可以不去法庭开庭吗?”老毕儿子说,“我母亲生病,每天都在打吊针。”

    “当然可以。”我说,“就来你家里开庭吧。”

    老毕儿子代签了相关法律文书。

    “我活不了几天了,快入土的人,”老毕老婆忧心忡忡,“可不要离婚哩!”

    有人说,现代的法治核心是规则之治。但在基层法院的最基层法庭,很多农村当事人的预期就是希望法院和法官为他们做主,适用于陌生人社会的规则很难适用于这些乡土中的当事人,特别像老毕老婆这样面临离婚的妇女。在这样的场合下,法官如果严格恪守法律证据规则无异于将这样的当事人抛弃。作为最基层的法官,我们必须充分运用法律和当地生活习惯知识解纷息争,让司法更多理解乡土人的喜怒哀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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