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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院设立“司法流动服务站”
发布时间:2012-05-02 11:22: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沈兆明)   为切实履行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司法职责,江苏省扬州市两级法院设立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司法流动服务站”,通过主动司法,整合资源,拓展能动界域,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扬州中院要求各法院“司法流动服务站”不定期深入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召开座谈会,了解重大项目生产经营情况和经济运行态势;指派优秀法官作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的司法联络员,通过开展法制讲座、赠送书籍等形式,对重大项目企业在生产经营、物资流通、产品销售等环节出现的涉法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会同当地重大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诉前联动调处机制,加强立案前息诉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妥善处理劳资争议,确保重大项目经济发展进程中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在处置重大项目涉案保全工作中,应杜绝可能阻断企业发展之路的简单粗放的执行措施,要积极协助重大项目建设进行资源配置和资产盘活。

    各法院“司法流动服务站”由各法院院长亲自负责,成员分工联系辖区内重大项目,通过打造双方开放式合作平台、良好司法协作配合平台、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平台、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等四大平台多元化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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