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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法院“三化三彰显”落实干警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2-05-02 14:03: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魏平 齐进斌)
今年以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管理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具体地结合起来,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制、融化于体,将精神力量转化为司法形象、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超越。
该院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法院干警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取向,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占领思想、武装头脑,进而指导审判,推进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学习的常态化、学习内容的全面化、学习成果的应用化,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入行。二是扎实深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核心价值观和理念的形成。三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基本思路,大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事例化、人格化、鲜活化,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引领干警不断增强宗旨服务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该院将核心价值观外化成干警的自我约束和具体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优质、高效运转。一是建立完善与法官职业化相适应的培训机制, 2011年至今已累计开展各类培训40余人次(场次),开展学术调研、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30余次,大大提高了干警高效办案、优质办案的水平。二是以明确而细致的标准规范和指引干警言行。2012年,该院目标管理方案进行大幅修改,同时配套修订了《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和案件质量差错认定标准》、《请销假与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 形成了党务、政务、审务“三位一体”无缝隙、全覆盖、全动态的管理模式。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干警自我评价制度,落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要求,使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干警执法办案的行为习惯。 该院不断搭建平台,丰富载体,营造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一是重新装饰和改造了符合核心价值观、富有法文化内涵的审判大楼、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审判法庭,以物质载体展现司法文明。二是自2012年2月起全面运用8个数字法庭进行庭审,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像录音,并保证数字庭审案件的数量占总结案数量的30%以上,展现了法院司法公平、公正新形象。三是坚持能动司法、民生司法,切实回应民生关切、保障民生权益,2011年至今已累计缓、减、免交诉讼费8万余元,发放各类司法救助金55万余元,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通过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细致地落实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切实增强了干警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性和影响力,树立和维护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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